大学体育选项课
武术选项课教学纲要
课程编号:30210040—12
学 分:2
学 时:72(其中:讲课学时:72 实践学时:15 )
适用专业:本计划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民办 本科生、继续教育学院、留学生、研究生
教 材:《大学体育教程》,王武年主编,江苏大学出版社,2015年8月
课程要求:上课学生要求身体健康、适宜运动;自备运动服装、运动鞋。
开课学院:体育部
一、课程简介
武术运动是中华民族古老体育文化中的代表和精髓,具有独特风格和民族特点的体育运动项目,一直以来,在我国各级各类学校体育教育课程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它具有强身健体、防身自卫、竞技比赛、表演娱乐、交流技艺、增进友谊、陶冶情操等功能,深受广大学生喜爱,在我国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
武术选项课是面向本科二年级学生设置的《大学体育》课程的主干课之一。主要以加强学生锻炼意识,提高身体素质,介绍武术运动的基本技术、规则,引导学生确立武术为终身锻炼的运动项目。
二、教学任务
1.发展学生耐力、力量、速度和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身体素质,增强心血管系统的机能,改善人体形态、机能、增进健康。
2.介绍武术运动项目的基本技术、规则等。
3.树立正确的体育道德观,具有勇敢顽强、团结进取的精神风貌。
三、教学内容
1 基本功:手型、步型、腿法、跳跃动作等。
2 武术基本理论知识
3 武术基本功练习
4 初级长拳
5 初级剑
四、体育成绩的考核
1)体育成绩的考核侧重学生的学习态度和学习过程的评价,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
下列情况体育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① 课外体育活动缺1/3者,包括:早操、俱乐部活动。
② 体育课理论作业不能认真完成者。
2)每学期旷课达4次或累计缺课5次以上者,本学期体育课需重修。
3)平时表现考核办法:请假1次、迟到、早退二次扣1分,旷课一次扣3分,超过4次重修;课外锻炼活动缺一次扣1分。
4)体育课缓考必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生所在学院教学院长批准、到教务处备案,并将申请表交体育教研室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按旷考处理。
五、教学内容时数分配表
类别 |
学学期时内容 |
三 |
四 |
合计 |
理论知识 |
1.了解并掌握体育基础理论和知识、体育锻炼的科学原理与方法以及大学生体育锻炼的卫生保健与医务监督知识。 2.掌握至少两个运动项目的相关理论知识、两种以上锻炼身体的健身方法,能够进行体质健康状况的自我评价。 3.体育理论知识的学习与网上在线考试,参见教材《大学体育教程》,江苏大学出版社。 |
4 |
4 |
8 |
实践课 |
身体素质 |
中 长 跑 |
8 |
8 |
16 |
立定跳远,上肢力量 |
专项素质 |
专项内容 |
武术基本功:手型、步型、手法、步法、腿法 |
18 |
18 |
36 |
基本套路:初级长拳 |
基本套路:初级剑 |
其它 |
体质测试达标 |
6 |
6 |
12 |
考 试 |
理论考试 |
合计 |
36 |
36 |
72 |
六、考试内容及权值
考试内容 权值(%)
第三学期 第四学期
1.素质:1000米(男); 30 1.素质:1000米(男); 30
800米(女) 30 800米(女) 30
2.引体向上(男) 10 2.立定跳远(男) 10
50米(女 ) 10 立定跳远(女) 10
3.武术综合测评(Ⅰ) 40 3.武术综合测评(Ⅱ) 40
4.课内外活动表现 20 4.课内外活动表现 20
5.理论考试 5.理论考试
6.《国家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6.《国家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七、测试方法与标准
武术考试评定标准(参考)
学期 |
技评与得分 |
100-90 |
89-80 |
79-70 |
69-60 |
59-50 |
3 |
武术综合测评Ⅰ |
姿势正确,套路熟练。劲力顺当,手眼配合好 |
姿势正确,套路较熟练(遗忘不超过两次),劲力较顺,能有手眼配合 |
姿势基本正确(手型、步型错误不超过两次),套路不够熟练(遗忘不超过三次)劲力较顺 |
姿势不正确(手型、步型错误累计不超过三次),套路不熟练(有多次遗忘但能够独立完成) |
姿势不正确(手型、步型错误超过三次),套路不熟练(不能独立完成套路) |
4 |
武术综合测评Ⅱ |
八、《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
1. 身高;2. 体重;3. 肺活量; 4. 1000m(男)、800m(女);5. 立定跳远; 6. 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7.体前屈8. 50米。
九、学生俱乐部的组织与实施
学生参加课外体育俱乐部活动的组织形式有二种:
①课外练习。凡上体育课的学生,每周必修参加一次以上的课外练习,体育部每天7-8节课,在体育场馆设立辅导站,提供器材,安排辅导老师并进行考勤,学生练习课堂所学的内容;
②俱乐部活动。每个学生积极参加一个学院或团委组织的单项俱乐部,体育部派专项教师指导俱乐部的活动和比赛,比赛成绩优秀的学生,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标准》测试成绩登记时加分。
制定人: 黄 巍 李 岚 于桂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