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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体育教学规范基本要求
发布日期:2020-06-28  浏览次数:

  第一条  每学期开学前,教师应根据自己的教学任务,熟悉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的各项要求,认真写好教学日历和教案,在开学一周内上交教学日历。

  第二条  为避免课堂意外事故的发生,每学期第一次课,教师必须核实所带班级学生健康状况,并在教学笔记中有明确的记录,对于因病或残疾不宜进行剧烈运动的学生将其转入保健班上课。

  第三条  教师上课时必须着装运动服、运动鞋,带好教案等教学用具,按时到教学场地,课前认真检查教学场地和器材设施,排除安全隐患,要科学、合理组织教学活动,确保教学安全。

  第四条  教师必须要求学生着装运动服、运动鞋上课,课堂当中严禁学生使用手机上网、聊天、玩游戏等与课堂教学无关的行为发生。

  第五条  教师应按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教学,未经教学研究室批准教师不得随意停课、调课、请人代课。

  第六条  严禁教师上课迟到、提前下课、在教学场所抽烟、离岗和扎堆聊天,上课期间教师应将手机调到静音,非突发情况,教师严禁拨打、接听电话和上网。

  第七条  教师不得随意更改上课场地,更不得占用他人上课场地,一年级篮球、足球、排球教学内容的换场教师之间协调安排。

  第八条  为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除考试课外每次课安排不少于30分钟的提高学生心肺功能的教学练习内容,课堂上要重点加强和提高学生耐力、力量、速度等身体素质水平。

  第九条  在室内上课的班级要加强学生身体素质练习,至少每3次课要利用30分钟以上的时间到室外操场安排一次身体素质练习,重点以耐力、速度、力量素质为主。在室外上课的班级因下雨造成场地湿滑但雨已停止,如田径场条件允许可适当安排身体素质练习。

  第十条  为确保体质健康测试数据的真实有效,体质健康测试前教师应向学生讲明测试项目、测试方法、及格标准等测试要求。体质测试时教师必须亲自负责并监管整个测试过程,严禁学生自测自报数据和成绩。

  第十一条  体育课堂中如出现学生意外伤害、突发疾病等紧急情况,教师要冷静处置应对,及时拨打120或呼叫医生,并报告体育部领导。

201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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